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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各项待遇 苏州扎实推进老干部高龄养老工作

来源:姑苏老年网

加入时间:2010-2-22 16:56:33    点击:1020


    姑苏老年网讯 (记者张良法)  记者从今天(22日)举行的全市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市将进一步落实各项待遇,扎实推进老干部的高龄养老工作。具体包括:加强老干部病区建设和管理,努力缓解老干部生病入院难的问题;精心组织老干部保健疗养,提高不参加疗养人员慰问费标准;继续做好独居、空巢离休干部的帮扶结对工作,独居结对率达100%,空巢结对率达80%,独居老干部发生特情,单位知晓率100%。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王立平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要求各成员单位始终把联系老干部、服务老干部作为老干部工作的立足点,竭尽全力为老干部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副市长谭颖出席会议。
 
     附:2010年苏州市为老干部办10件实事好事
 
    1、组织老干部保健疗养,提高不参加保健疗养离休干部慰问金标准。继续开展老干部保健疗养工作,对不能参加疗养的离休干部提高慰问金标准,地市级(含享受两项待遇)及以上提高到5000元/人,县处级(含)以下提高到4000元/人。
 
    2、扩大“电子保姆”服务系统使用范围,进一步加强老干部居家养老工作。为市区“空巢”离休干部免费安装“电子保姆”。完善老干部帮扶工作,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独居结对率100%,空巢结对率80%。
 
    3、推进老干部病区建设。按照老干部病区建设短期、中期、长期的目标,今年按照中期建设的目标再增设老干部病床80张(平江新城50张,中医院30张)。苏州市立医院北区、常熟市第二人民医院老干部病区投入使用。
 
    4、加强老干部活动阵地建设。改善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条件;进一步推进社区活动中心建设;建成高新区、工业园区、吴江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开工建设吴中区、张家港、昆山、太仓老干部活动中心;在高新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增挂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分中心牌子。
 
    5、做好易地安置在外的离休干部走访慰问工作。走访慰问时间由两年一次走访改为一年一次。
 
    6、全面落实老干部津补贴政策。进一步推进全市规范津补贴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老干部津补贴比例按政策调整到位。
 
    7、在电台开设老干部大学堂,联合城市商报开辟“晚晴”专刊。在苏州老年电台(中波603千赫)开设老干部大学堂,定期为老干部举办形势报告会,联合城市商报开辟“晚晴”专刊,方便老干部及时了解党的大政方针和医疗保健知识。
 
    8、筹建老干部大学。落实中组部10号文件精神,筹建老干部大学,组织老干部党支部书记培训。
 
    9、开设心理咨询室。举办心理咨询培训,在活动中心开设咨询室,为老干部提供精神慰籍服务。定期举办健康咨询,开展健康咨询活动。
 
    10、编印老干部服务指南和活动手册。方便老干部就医、养老、学习、活动、政策咨询等工作。

(szlaon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