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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困难人群医疗保障线

——昆山市出台社会医疗救助办法

加入时间:2010-3-11 13:31:58    点击:762


    家住昆山千灯镇歇马桥村的谢阿大老人,一直是低保边缘对象,今年1月3日因为血透开始住院。面对治疗产生的巨额账单,尽管可以享受居民医保大病统筹,但对将要支付的一大笔费用,谢阿婆一家一直忧心忡忡。4月份出院时恰逢昆山社会医疗救助办法出台,谢阿婆因此获得了相应的医疗费用救助款8300余元。对这个困难家庭来说,这一救助无疑是雪中送炭,谢阿婆激动地说:“感谢党、感谢政府的关心!”
 
    居民医保与城镇职工医保一起构成了广为覆盖的医疗保障体系,使广大居民基本实现了病有所医,大大降低了个人负担。然而医疗费用中有个人自负部分,这部分费用一旦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就会出现。为填补现行医保体系中的这一空白,昆山市劳动保障部门着手研究相关救助办法。他们深入基层了解群众实际困难,听取群众心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多次到各地考察。在民政、工会、残联等相关部门的协助和配合下,对所需救助的困难人群进行统计,确认了1523名参保人员为社会医疗救助对象。
 
    《昆山市社会医疗救助办法》与今年4月1日正式实施,意味着昆山市三位一体、互为补充的全新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完善。为确保救助办法真正落实到位,昆山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专门设立“医疗救助科”并配备了5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市医疗救助工作。已对6532名60周岁以下的低保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进行了保费救助,救助金额为53万元。截止到10月底,全市共有48856人次享受实时救助,救助金额达696万元。(昆医文)

(szlaon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