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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线:老年人再婚前应怎样确定各自的财产权

 

加入时间:2010-3-31 11:13:21    点击:970


    案例:杨某是离休干部,他的老伴因病去世。杨某三个子女都已成家,有各自的住房,均没有和杨某住在一起。杨某自老伴去世后,生活孤单,后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位女士王某。王某是位退休教师,已离婚多年,其子女各自成家。在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后,双方产生了感情,于是面临是否再婚的问题。由于是老年再婚,杨某和王某都有所顾虑:一是怕因财产问题引起子女的纠纷;二是担心婚后双方因财产处理问题发生争议。请问:老年人再婚前应怎样确定各自的财产权?

    律师分析:通常的做法是:(1)子女们提出的对已亡生父或生母的遗产继承要求,应予以支持。死者的遗产,应由包括诸子女在内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分割。(2)老人原来与子女在一起生活的,应当做好再婚前的家庭析产。(3)再婚双方各自确定本人的婚前财产,婚后不再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这样做的好处在于财产权的明确,既可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又可一旦发生纠纷能够依法处理。律师 时衍伟
 

(szlaon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