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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线:老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

 

加入时间:2010-4-22 11:30:30    点击:964


典型案例:

    2006年,王大爷把女儿张某告上了法庭,因为张某在王大爷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将房产证挂失,私自将王大爷的房屋改到自己的名下。没过多久,又将王大爷送到了养老院。伤心至极的王大爷知道真相后与亲生女儿对簿公堂,要求她返还住房。法院认为,王大爷女儿的行为不仅侵害了王大爷的合法权益,而且有悖我国道德传统,支持了王大爷的诉讼请求。

律师点评:

    房产是老年人拥有的最主要财产,子女争相继承和分割,使房屋确权成为老年人维权的新焦点。子女侵权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有的是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子女们私自将老人的承租权、产权人姓名变更为自己,或是将拆迁安置费私下领走;有的子女出资购买老人具有使用权的房屋后,将户口迁入老人居住地,并私自更改户主及产权(租赁)人;有的是共同居住的子女自己购买住房后,仍占据老人住房,影响老年人的生活;还有的是同住人以赡养、照料老年人生活为名,购买房屋产权、迁入户口、更改户主等等。

    法律规定,老年人有权依法处分个人的财产,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并不得强行索取老年人的财物。本案中人民法院依法支持了王大爷的请求,维护了社会公正,使老年人明白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当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并对家有老人的子女们起到了教育警示作用。

(szlaon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