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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60岁户籍老人或可享无偿低偿养老服务

南方报网—南方日报

加入时间:2010-4-27 8:37:13    点击:934


    南方日报讯(记者/谭志红)昨日上午,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志庚主持召开了市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了《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具有东莞户籍、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老人可无偿、低偿或有偿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其中有12188人符合条件将享无偿、低偿服务。

    按照联合国的传统标准,一个地区60岁以上老人数量达到总人口的10%,即被视为进入老龄化社会。伴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养老问题日益突出,东莞也不例外。

    据统计,东莞有60岁以上的老年人23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3%。目前,全市东莞35家国有和民办福利机构仅设有床位2892张,养老床位只占老年人人口比例的1%,急剧增长的老年人养老需求与现有的社会养老福利机构供给不足的矛盾日益加剧。

    为缓解这一矛盾,2006年8月,东莞正式启动居家养老试点工作,目前已覆盖莞城、石龙、东城、南城四个街道12个社区,共有229位老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试点三年多之后,昨日召开的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了《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具有东莞户籍、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老人根据实际情况可无偿、低偿、有偿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全市共有12188人符合条件将享无偿、低偿服务。

    其中,有4018人可享无偿服务,8170人享受低偿服务。享受无偿服务的老人每人每月可享受30小时的服务时间,按目前市场劳动力价值每小时12元计算,合计360元/人/月。享受低偿服务的老人每人每月可享受20小时的服务时间,按目前市场劳动力价值每小时12元计算,合计240元/人/月。

    据介绍,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服务员多数来自本地“4050”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并具备相应的职业技能资格,经过培训后上门服务,一人服务四至五位老人,每月可拿到1300元左右的工资。他们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服务、日托服务、心理咨询、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服务以上门方式为主,实行定服务员、定服务对象、定服务时间、定服务地点、定服务项目。

    方案还提出,从今年开始,东莞力争用5年时间使居家养老覆盖面在东莞一档镇街达到60%、二档镇街达50%、三档镇街达40%、四档镇街达30%,逐步建立起以政府主导支持、社区服务为依托、居家养老为基础、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新型养老服务体系。

    链接:居家养老服务对象

    ◎无偿服务对象:

    一是低保户里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独居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老人;

    二是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分散供养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三无老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者法定赡养人无赡养、抚养能力的老人)

    三是市级以上劳模(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独居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老人);

    四是优抚孤老;

    五是六等以上伤残军人;

    六是百岁老人

    ◎低偿服务的对象: 80周岁以上的独居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老人。

    ◎有偿服务的对象:除了无偿和低偿服务对象以外的需要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

(szlaon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