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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上半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涨10% 7月1日起执行

新华网-现代快报

加入时间:2010-6-30 11:46:43    点击:5412


    新华报业网讯 今年1月,江苏已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09年底前办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调整增加了基本养老金。根据有关规定以及江苏省养老保险年度(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安排的实际情况,为不影响2010年上半年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为201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调整时间从2010年7月1日起执行。

  此次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

  普调:养老金增加10%

  201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10%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退休人员按上述标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低于132元的,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高于132元的范围内,适当提高调整标准;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的生活费标准也可相应提高。具体办法由省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特调:高级职称增发60~70元

  201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退休的具有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正高每人每月增发70元,副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201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退休的军转干部,按照上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继续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201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苏人社发[2010]38号、苏财社[2010]9号)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计发生活补助。生活补助的调整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同步,所需资金由原渠道列支。

  上半年满70岁的退休人员增发30元

  201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到达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发20元;到达75周岁、80周岁的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发10元。

  以南京市民张先生为例,今年2月退休,其养老金是每月1400元,那么调整后,他每月的养老金会增加140元,即1540元。如果他还有正高职称,那么他还可以再加70元,其调整后的养老金将达到1610元。

(szlaon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