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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池掉物伤老太 儿子代签赔偿协议有效吗

 

加入时间:2010-8-4 11:57:42    点击:750


    问:张老太今年70岁,某日,她从一浴池楼下路过,一个大冰坨和一块铁皮从三楼浴池的房檐上掉下来正好砸在她头上。张老太被儿子送进医院后,在张老太排队就诊期间,浴池老板和张的儿子协商,浴池一次性给付5000元,对张老太今后的医疗等问题不再负责。张的儿子拿到这笔钱,立即在协议上签了字。谁知,张老太得知后拒绝承认,要求浴池负责人陪自己看病,并负担本次医疗费及今后治病的所有费用。请问,张老太的儿子代母亲签的协议是否有效?

    答:从你反映的情况看,张的儿子替母亲代签赔偿协议是一种代理行为,从法律上说,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由于张老太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而只适用委托代理。张老太的儿子事先并未得到母亲的委托,签订协议也未征询张老太的同意,在签订协议后也未得到张老太追认,因此,其与浴池所签协议无效,是一种无权代理行为。如果浴池拒绝满足张老太提出的条件,张老太可起诉浴池,要求浴池依法全额赔偿。

(szlaon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