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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妇女病普查工作 保障女职工身心健康

 

加入时间:2010-10-13 16:56:30    点击:946


    为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政策,满足广大参保女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保障女职工的身心健康,从今年4月份开始,参加吴中区职工医疗保险并正常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女职工(包括用人单位在职职工、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和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均可享受每两个社保结算年度为一个周期的妇女病普查。
 
    参保女职工可直接持本人《社会医疗保险证》、《社会医疗保险病历》、《社会保险卡》(以下统称“就医证历卡”)到吴中人民医院、木渎人民医院、甪直人民医院等24家指定医院接受妇科B超检查、荧光检查、乳腺疾病筛查等六个项目的普查。
 
    本次普查费用通过刷社会保险卡(医保IC卡)后由生育保险基金结付。参保女职工如需另外增加检查项目的,相关费用按照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结付。已办理居外医疗登记备案手续的普查对象,可在居住地医疗机构进行妇女病检查后,凭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效发票和检查单据、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就医证卡等,在普查周期内到吴中区社保经办机构报销检查费用。(吴医文)

(szlaon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