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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线:我可以继承女儿的遗产吗?

 

加入时间:2010-12-22 16:20:00    点击:1520


律师:

  我女儿在2000年和李某结婚,婚后他们一起经商,生活比较富裕。去年女儿因急病突然去世,女儿病重时曾告诉过我,他们夫妻存款有近百万元。女儿去世后不久,女婿就买了一套商品房准备再婚。我想问:我有权继承女儿的遗产吗?对于李某新购的商品房,我是否也有权分割相应的份额? (杨伯)

杨伯:

  1、您有权继承女儿的遗产。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在法定继承中,父母、子女、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女儿和女婿共同财产的一半归您女儿所有,对这部分财产,您是有权继承的。

  2、对于李某新购的商品房,您是否有权分割,要看李某的购房款是他个人的财产还是他们夫妻原来的积蓄。李某在购买该房屋时,你女儿已经病逝,他们的婚姻关系已经终止,该房产似乎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您女儿去世后,其遗产并没有进行分割,李某购房的时间与你女儿去世的时间也相隔很近,如果购房款是用他们原来的积蓄所买,该房屋就应视为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您对该房当然也享有继承权。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女儿遗产,包括分割该套房产。建议您应收集相关的证据,尽快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律师程星)

(szlaon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