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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线:赠予房产遗嘱一定要公证吗?

 

加入时间:2011-3-24 10:00:31    点击:2630


律师:

  我想写份遗嘱把我现在的房子留给儿子,但是感觉去做公证很麻烦,我想手写一份遗嘱可以吗?以后儿子能不能凭我的遗嘱取得房屋的产权?(王姨)

王姨:

  根据我们国家的继承法,只要遗嘱的内容和形式符合法律要求,就是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儿子当然可以根据您的遗嘱继承房产。但是要取得房产所有权必须办理过户登记,仅凭一份自书遗嘱是办不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的。

  建设部和司法部在1991年8月31日联合发出了《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其中第二条规定:“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如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目前,房地产管理机关根据这个通知,涉及到房产继承过户登记的都要求有公证的遗嘱。如果现在不办遗嘱公证,儿子以后就要和其他的法定继承人再签订一份协议,同样要经公证后才能办理房产过户,其他法定继承人不配合的,就只能用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了,到时凭着法院的判决书也可以去办理过户登记。为了避免以后过户时的麻烦,建议您最好还是去做公证遗嘱。

(szlaon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