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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离婚名下的房产,父母证据确凿可起诉确权

 

加入时间:2011-4-13 17:23:56    点击:1049


律师:

  我是一名退休职工,在2005年和老伴买了一套房,因为我们不符合房屋按揭贷款的条件,当时就以儿子的名义办理了房屋贷款手续,房产证上也是写着儿子的名字,但是首期款和大部分的贷款都是我们出的。当时和儿子也签了一份协议,他也承认这个事实。现在儿子和媳妇在闹离婚,我们很担心这套房子被当做他们的共同财产分割,我们该怎样才能保护自己的房子? ( 黎伯)

黎伯:

  一般情况下,房产证是认定不动产所有权的证据,但不能据此认定房产权证具有绝对的证据力。如果你有房产出资的证明、和儿子签有协议的证据,建议你应尽快起诉儿子和媳妇,要求法院确认你们对该房产享有所有权。如果儿子的离婚官司涉及到该套房产,法官会中止审理,然后根据你先行起诉的确权官司的判决结果,再对该房产的分割做出判决。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律师 程星)

(szlaon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