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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是否有权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

 

加入时间:2012-2-21 9:03:27    点击:1491


老人是否有权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


林先生来电咨询:

  我亲戚朱某早年丧夫,含辛茹苦将儿子李某拉扯成人后,母子之间却常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两年前,李某一气之下外出打工,至今杳无音信。现在,朱某虽需要生活费用,但更多的却是希望儿子能常回家看看。请问,朱某能否要求儿子回家探望自己?

律师解答:

    朱某有权要求其儿子常回家看望他。

  一方面,给母亲以精神上的慰藉是子女应尽的义务。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我国《婚姻法》也体现了相应的立法精神,其中表明赡养并不是简单地给钱了事,还包括给予生活照料、精神慰藉,而精神慰藉要求子女从精神上感情上关心、抚慰老人,使其心理和情感的要求得到满足,保证其身心健康,这种满足当然也包括了常回家看望。

  另一方面,子女常回家看望父母符合公序良俗,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种美德也为法律所保护。如我国《民法通则》第七条的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父母衰老后,行动不便,交际的圈子变小,常会产生无依无靠、无奈无助的孤独感,觉得凄凉、寂寞、抑郁乃至认为生活失去了意义。孤独还会损害身体健康,老人面临孤独时,会分泌有损健康的应激激素,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有害的应激反应可能会诱发高血压、睡眠障碍和其他一系列健康问题。子女回家看望能让他们感受亲情与快乐,缓解孤独,有益身心健康。现在,在一些人的敬老意识中存在一个误区,即只重视老人的物质生活,如送钱给物,使其不愁吃喝,而忽视了给予精神慰藉,轻视了孤独对老人造成的伤害。对于父母来说,有时,子女给予的精神抚慰远远大于物质。

(szlaon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