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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保姆手中的赠与遗嘱管用吗?

来自:兰州晚报

加入时间:2013-12-11 11:32:49    点击:1726


   为了表达对保姆的谢意,老人立遗嘱将自住房产的一半赠与保姆陈杨,可是就在老人去世后,长年在国外和外地生活的一对儿女却不愿把老人的部分房产交给保姆。12月8日,陈杨打通本报法律服务热线疑惑不解地说:“如果老人的儿女不同意,老人留下的这个遗嘱还有效吗?”

    陈杨来自定西,十多年来她一直在兰州做保姆服务工作。2007年下半年,她到一姓李的再婚老夫妇家做保姆,由于她干活麻利,家务样样都做得非常好,赢得了老夫妇的喜爱。雇主李老先生有一对儿女,儿子在国外生活,女儿在外地就业。

    陈杨称,因为自己的儿女不常来,李老先生时刻牵挂着两个在外闯荡的孩子,对于老人的思念之情她看在眼里却又无能为力。她唯一能够做的只是在生活上给予两位老人体贴入微的照顾。时间长了,老人将其当成了自己的女儿对待。2011年春天,李老先生的老伴因病去世,老人继续雇用她照顾着衣食起居。

    2013年5月,为了报答陈杨多年来对自己和老伴的照顾,李老先生决定自愿将自己所住房屋的二分之一赠与保姆陈杨,其余部分由两个儿女各继承一半。于是,老人找到要好的同事宋先生、吴师傅和靳先生,由宋先生代书遗嘱,吴师傅和靳先生作为见证人分别在遗嘱上签名并按上了指印。同时,老人也在遗嘱上签了名按了指印,为了避免以后有不必要的纠纷发生,老人在立遗嘱时还将具体过程录制成光盘交给了保姆。今年7月,老人因病医治无效而去世。

    “听说老人将部分房产赠给我的消息后,老人的两个儿女表示坚决反对。前段时间他们还特意给我打电话说是要收回全部房产!”陈杨告诉记者,虽然自己持有老人生前留下的遗嘱,但是她不知道这份遗嘱究竟有没有法律效力?于是便向本报法律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本报法律服务热线律师在了解了情况后分析称,由于老人的儿女工作繁忙,无暇照料年迈的父母,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直到李老夫妇相继去世的6年间,得到保姆陈杨无微不至的照顾,从这一点来讲,其儿女并没有尽到赡养老人的责任和义务。在这种情况下,老人生前决定将自己的部分房产赠与保姆是出于其真实意愿的表示。

    综合以上情况,本报法律热线相关律师认为,保姆陈杨所持的遗嘱真实有效,不管老人儿女如何质疑,该份遗嘱在法律上也会得到认可。

(szlaon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