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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提示:仅四种情况建议服用安眠药

 

加入时间:2014-3-22 8:37:57    点击:895


    在我国,并不需要却正在服用安眠药的人群也不低,暂时性的失眠一般情况下并不需要服用安眠药。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药学部博士邓晟认为,仅4种情况可建议服安眠药:一是因为某些身体病痛或手术后引起的入睡困难,可以考虑适当服用;二是失眠症状相当严重,失眠者白天精神极度疲乏、压力过大,这时可酌量服用帮助恢复睡眠,只需服用一两个晚上就已足够;三是极少数失眠原因不明者,在医生的严密监护下,可服用安眠药进行治疗,除非有特别医嘱,连续服用时间通常不宜超过2周;四是周期性失眠者,经其他方法如心理、行为治疗均无效的情况下,可以试服安眠药,但要在医生指导下用药,用药时间宜短。

    安眠药虽然是处方药,但目前自主购药服用的情况还是非常常见。很多人并不知道不同类型的失眠症,选用药物的品种也不同。对入睡困难的失眠患者,要用超短效类药物,其半衰期短,只有0.5-3小时,服用后可很快入睡,且次日起床没有酒醉感,如氯硝安定、三唑仑、咪唑安定等;对维持睡眠困难、恶梦频频的失眠患者,可选用短效或中效类药物,其半衰期稍长,为6-8小时,可加深慢波睡眠并缩短其时间,如舒乐安定、劳拉西泮等;对早醒的失眠患者,应采用中效或长效类药物,其半衰期长,为12-15小时,可延长总的睡眠时间,如硝基安定等。另外对于需要长期服用短效安眠药的患者,最好经常改换药物品种,以免产生耐药性。

    需要提醒的是:若认为自己需要服用安眠药的患者,一定要将身体状况和失眠症状对医生讲清楚,将安眠药的副作用降到最低。明霞

(szlaon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