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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苏州将再建10家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来源:苏州日报

加入时间:2019-3-7 9:42:29    点击:311


保障中低收入和经济困难失能老人养老需求

  苏报讯(记者 林琳)让中低收入老年人,住得进、住得起养老机构。记者了解到,作为带有普惠性质的养老服务“载体”,今年我市将高标准再建10家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以公建民营的模式,保障中低收入老人的养老需求。

  区域性养老是我市在承担全国首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中,探索创新集机构、社区、居家养老于一体的新型养老模式,主要针对原有的乡镇敬老院规模偏小、服务对象单一(低保和“三无”“五保”)、入住率不高、设施老旧、功能不全等缺陷,分阶段、有计划进行改扩建和功能升级改造,建设床位在150张以上,既能集中供养城乡特困老年人,又能为低收入老人、高龄、独居和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保健、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全托、日托和临托服务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市民政局老龄办主任刘贵祥表示,乡镇敬老院主要是针对五保老人而建设的,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的变化,五保老人越来越少,但是高龄老人、失能老人越来越多,特别是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在这种情况之下,针对高龄老人,特别是经济困难的高龄老人就近、就便实现养老服务的需求,需要建立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记者了解到,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由公家建设、社会化运营,是带有普惠性质的养老机构,针对的是本街道、本乡镇范围之内的老年人,保障中低收入和经济困难失能老人的养老需求。按照计划,到2020年,全市的镇(街道)原则上应建有一家150张床位以上、以医疗护理为主、公建民营,具有保障功能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区域性养老,等同于养老集约化、分散化、社区化,让居家老人也能接受到医养融合的机构养老服务,整体提升我市养老服务社会化、专业化水平,更好地惠及老年朋友。”市民政局副局长胡跃忠说。

  近日,国家发改委会同民政部、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印发《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养老。在去年苏州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我市将进一步放宽申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准入条件,取消不合理前置审批事项,大力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含外资)进入养老服务领域。

(szlaon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