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很多参保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往往在多个省份多个城市打工,并参保缴费。养老关系可以“漫游”了,他们不管在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那么等他达到领取养老金的条件后,该到哪里领取呢?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指出,待遇领取地要按照“户籍地优先,从长从后”原则认定。对于非我省户籍、待遇领取地确认为我省的参保人员,如果他曾在我省两个以上地区参保缴费的,根据他在各地的缴费年限,由缴费年限最长的地区办理退休并核发养老保险待遇;缴费年限最长的地区有两个以上的,由其中最后一个地区办理。
如果参保人员在省内流动参保的,其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这样认定:如果到达退休年龄时的参保地和户籍地一致,就由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如果参保地与户籍地不一致,且有缴费满10年参保地的,那就由缴费满10年的地方来负责办理退休(在两个以上地方缴费均满10年的,由最后一个满10年的地方负责办理退休);如果参保地与户籍地不一致,且在所有地方缴费都不满10年,那就把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关资金转回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手续。也就是说,不论参保人员怎么流动,最后总有一个地方会为他办理退休并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戚庆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