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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改研究会:加大反特权力度 推进公务员养老改革(2)

来源:凤凰网

加入时间:2010-7-3 17:27:21    点击:479


    《中国改革》:就地区之间的差距来说,不同地区由于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其民众享有的基本社会保险也是不同的。在一定程度上,这是一种客观原因造成的差距吧?

    宋晓梧:其实,在这个层面上的差距,首先不是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造成的,而是中国“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以及社会保障交由地方具体实施的制度导致的。这样的制度背景决定了各统筹区社会保险的保障任务主要由地方财政负责兜底。这使得基本社会保险制度的完善、覆盖面以及民众享受到的待遇水平很大程度上受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经济越发达地区的民众,其所享受到的待遇水平就高于经济不发达地区的民众。

    中国是单一制国家,应当比联邦制国家更能提供均等化的基本社会保险。均等化不是绝对数量上的相同,而是能够享受到均等的待遇,即公平的待遇。

    历史溯源

    《中国改革》:为什么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设计成这种碎片化的状态?

    宋晓梧:这有历史的原因。中国现在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自上个世纪80年代城市改革开始起步,是作为国有企业配套改革措施推行的。其后20多年,国有企业改革中心论一直左右我国的改革路径,对于应当面向全体国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再加上社会保障改革的理论准备严重不足,这种状态的出现就更难幸免了。不论是在1985年着名的“巴山轮”会议文件中,还是在80年代末社科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8家单位提出的8种总体改革方案中,或者是在总结改革10周年的理论文献综述中,都很难找到社会保障制度这一词汇,更不用说深入系统的论述了。

    结果,政府以及各方面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国有企业职工身上,对城镇其他人员顾及不够,造成城市中不同人群基本医疗保障待遇不平等。同时,农村的医疗问题长时期难以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其实,这种碎片化的制度设计自上世纪50年代就已经存在了。当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农村实行的就是不同的制度模式,以医疗保险为例,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公费医疗,企业实行劳保医疗,农村则实行合作医疗。只是由于由国家出资、单位管理为特色的劳保和公费医疗不适应职工从“单位人”到“社会人”的转变,由集体提留支持的农村合作医疗不适应家庭承包制的实施,根据中国渐进式改革不同阶段的改革任务要求,而分别进行了不同的改革设计。一直到今天,机关事业单位依然延续计划经济时代的养老模式,改革尚未破题。

    最难是破特权

   《中国改革》: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之后,社会保险体系建设突破了长期以来作为国有企业改革配套措施的局限,进入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线的全面建设新阶段。那么,如何实现社会保障均等化?

    宋晓梧:建立均等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不意味着社会不同群体都必须享有整齐划一的制度,可以而且也应当针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情况分别制定相应的制度。国际经验说明,城乡社会保障的制度差异和水平差异,是随着工业化过程和城市化进程逐步消除的。目前,我国还不具备统一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条件,但是,应当把农村社会保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与城镇社会保障统筹规划,并在基本社会保障服务方面向农村倾斜。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可以率先探索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

    在我看来,眼下可行的改革步骤是,首先是要推动城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以及医疗保险的制度衔接,第二是要推动区域协调,第三是消除特权。就这三个层面来说,制度衔接、区域协调都相对容易一些,最难的是消除党政特权。

    《中国改革》:2009年,中国曾经推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旨在使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大幅下降至企业水平,以平衡事业单位人员和企业间的差距。但是,这种“拉高就低”且撇开机关单位的改革在民众质疑声中至今依然踯躅难行。

    宋晓梧:这个改革的根本方向就有问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高层领导间流动还是很大的。这样改,势必造成流动障碍。这就是典型的特权作怪。为什么独独机关这一块动不得?

    国家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必须统一推进,不能再一块块分开考虑,十年前,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的差距不过一倍,目前达到了三四倍,是拉高就低,还是拉低就高?现在进退两难,但越拖越难!

    要消除特权对社会保障均等化的阻力,加大反特权力度,一是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二是从透明公开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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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laon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