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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老龄办召开首个“敬老月”活动工作协调会

来源:姑苏老年网

加入时间:2010-9-3 16:15:40    点击:834


    姑苏老年网讯 9月2日上午,市老龄办召开“敬老月”工作协调会,向各成员单位传达上级关于“敬老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和副市长、市老龄委主任周玉龙关于做好“敬老月”活动的有关指示。着重强调了我市首个“敬老月”活动的意义,通报了整个活动情况的安排,明确了有关部门的任务,并听取了与会人员关于此次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市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司法局、财政局、卫生局、团市委、老年大学协会、老年体协等相关部门和老年团体负责人出席会议。
 
    今年10月16日是我国传统的节日——重阳节,也是我市第23个老年节。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爱老助老社会氛围,按照中宣部等七部门《关于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的方案》(文明办[2010]8号)、全国老龄委《关于开展“敬老月”活动的通知》(全国老龄委发[2010]2号)和省民政厅《转发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敬老月”活动的通知》(苏民老龄[2010]7号)文件要求,我市将于10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敬老月”活动,共安排15项全市性的大型活动。
 
    协调会上,各单位负责人表示:市教育局副局长袁迪,教育部门将积极主动配合好此次活动,并于近期专题召开教育系统协调会,制定相关活动方案,认真完成好“敬老月”活动启动仪式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高志罡指出,通过此次活动要广泛宣传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的敬老传统,营造良好的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利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类活动,动员社会各界为老年人做实事、办好事、献爱心,宣传部门也将在9月底召开相关媒体协调会,积极、全面、准确的宣传报道好此次“敬老月”活动。其他各部门也纷纷表示将积极配合好、完成好各自承担的任务,使整个“敬老月”活动办的有声有色,真正让老年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szlaon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