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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苏州社保最受百姓欢迎十件实事评选

来源:姑苏老年网

加入时间:2017-1-3 10:56:12    点击:781


2016年度苏州社会保险最受百姓欢迎十件实事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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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办法:
1.请在22个候选事项中选出您心目中的2016年度苏州社会保险十件实事,并将编号分别填入选票。填写时排名不分先后,可不足10项,但不可超过10项。
2.请您将填妥的选票于2017年1月20日前送交或邮寄至苏州市十梓街548号苏州社保中心办公室,邮编215006。
3.市社保中心将根据得票情况评选出2016年度苏州社会保险十件实事,于2017年2月下旬向社会公布。
 
J感谢您的参与!
J祝愿您2017年万事如意!
J服务发展,保障民生,让我们携手共创社会保险事业的美好未来!
 
 
    2016年苏州社会保险最受百姓欢迎的十件实事评选候选项目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起步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全市各级社保部门围绕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总体目标,践行以民为本、着力创新管理、强化经办执行、提升公共服务,努力做到谋民利、惠民生、暖民心。
 
   时值岁末,苏州市社保中心开展“2016年度苏州社会保险最受百姓欢迎十件实事评选”活动,总结一年来我市社会保险22项主要工作,向苏城百姓交上一份社保“民生答卷”。诚邀您从中评选出十件实事,并为苏州社保发展出谋划策!
 
   22个候选事项如下(按时间顺序):
 
   1.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医管理实施,推进流动人口公平公开、融入和谐苏州
 
   2016年1月15日,《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根据《办法》,流动人口须纳入积分管理且积分达到一定分值,方可享受子女参加苏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即入医)公共服务待遇,以更加公平、公开、规范的方式享受苏州居民医保待遇及服务,让流动人口充分享受苏州社会经济发展权益,更稳定、更有序地融入苏州发展。截至目前,10680名流动人口子女成功获得积分入医资格。
 
   2.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维护参保权益,苏州实现城乡养老跨制度转移无缝对接
 
   1月,苏州社保中心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及省市文件,制定城乡养老保险跨统筹区转移接续操作办法,市区城乡养老转移衔接系统正式上线,城乡养老两种不同制度跨转移无缝对接。需要办理城乡养老转移的人员只需就近到社保机构填写申请表,后续手续利用信息系统便可完成,转移手续快捷便利,更好保障参保人员尤其是广大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权益。从山东到苏州打工的杜宝华成为苏州市区城乡养老转移衔接系统上线后成功转出的“第一人”。
 
   3.社保权益单连续发放5年,项目更完善,服务更人性,社保权益主动告知。
 
   4月15日,2015年度苏州市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开始发放,今年社保权益单C单新增了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入月数及金额。至此,苏州社保权益单已连续发放5年。5年来,社保权益单发放人群由参保职工到城乡居民全覆盖,告知项目在五险合一基础上不断增加并细化完善,方便城乡各类参保群体更好地了解自身参保缴费情况。同时,不断提升投递服务,提高投递的成功率和准确性,保障参保人员及时收到。
 
   4.降费率,减成本,推进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今年,苏州社保部门根据国家及省市文件要求,围绕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切实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失业保险费率由2%统一降至1.5%;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20%降至19%,实施工伤保险差别费率,据统计,此三项社保费率下降,预计全市每年将减轻企业负担约21.7亿元。
 
   5.深化医保付费方式改革,推进医保基金更有效持续发展。
 
   今年,苏州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在实行以总额预付为主,按病种付费、按床日费用付费和按服务项目付费相结合的综合式支付方式基础上,将病种结算范围扩大到急性单纯性阑尾炎等8个病种17个术式。患者从确诊入院到出院,整个过程发生费用纳入按病种付费的医疗费用结算范围,在不降低医疗质量的前提下,有效降低了相关病种的住院费用,构建起医保基金可持续、医疗机构得实惠、参保人员减负担的共赢局面。
 
   6. 发送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费提醒短信,社保缴费不延误,待遇享受不影响。
 
   从2016年7月1日起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费提醒短信上线实施,社保经办机构与委托银行(目前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江苏银行、苏州银行、邮储银行等八家银行)合作,各协议委托银行对每月预计扣款账户余额不足额度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在扣款截止日期前主动发送免费短信,及时提醒相关人员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待遇享受不耽误。
 
   7.减企业负担、强职工保障,市区实施工伤保险差别费率。
 
   2016年6月起,苏州市区范围(含吴中区、相城区)工伤保险差别费率正式实施。根据工伤风险程度,将用人单位归入八类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0.2%、0.4%、0.7%、0.9%、1.1%、1.3%、1.6%、1.9%八类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依托工伤保险费率杠杆作用,既有效减轻了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负担,又进一步增强工伤保险事故的预防能力。截至11月底,苏州市区范围内7.11万户单位(含吴中、相城区)、121.56万名工伤保险参保职工执行工伤保险差别费率,每月降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1897万元。
 
   8.生育保险待遇再提升:生育津贴增加天数,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提高。
 
   今年生育保险享受待遇再提升,符合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女职工,2016年1月1日后生育的,其生育津贴计发天数由98天增加至128天。符合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男职工,其配偶2016年1月1日后生育,其护理假生育津贴计发天数由10天增加至15天。同时,从7月1日起生育或者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其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提高为1446元。
 
   9.“全民参保登记动态管理”全市启动,推进建立更公平可持续社会保障体系。
 
   2016年8月,作为全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地区之一,我市在原有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基础上,全面启动全市动态管理。按照统一数据来源、统一数据比对、统一数据接口、统一综合应用要求,将全市人口数据与部、省、市参保数据比对,强化基层平台,采用移动终端入户调查现场,快速高效完成参保登记,实现更加精准化管理,有针对性将更多人纳入社会保障。截至11月份,苏州大市走访32.94万人,走访率达99.25%。
 
   10.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苏州建立社会保险诚信管理。
 
   今年,按照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苏州社保探索建立以信息系统为依托,高质量的信用信息交换和广泛应用为基础,以重点领域联动奖惩为关键的社会保险信用诚信管理机制,加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规范参保缴费行为,加大对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等医疗机构、第三方委托机构资质管理,防止和打击各种骗保行为。依托社保诚信管理机制,借助于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社保部门全面审核定点医疗机构、第三方委托机构等信用信息,及时为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医保定点单位失信单位名单、企业参保欠缴信息等社保信用数据,督促企业依法参保、足额缴纳社保费,有力推动我市信用体系建设。
 
   11.“社银平台”优化升级,500多亿社保待遇准确支付到位。
 
   今年,市社保中心依托信息技术和大数据,继续升级“社银平台”,目前已形成覆盖中、农、工、建、交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及江苏、苏州、邮储等地方银行的银行网络服务体系,市区722个“社银平台”合作银行服务网点为城乡参保群体提供了多元化的选择,极大方便了参保人员缴费及待遇领取。截至2016年11月底,通过“社银平台”,已累计为参保职工支付各项待遇1597.38万笔,涉及金额已达536.36亿元,实现征缴411.7万笔,金额达75.63亿元。
 
   12. 《苏州市基本医疗管理办法》出台实施,凸显公平,管理精细。
 
   2016年10月1日,《苏州市基本医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办法》新增了分级诊疗支付方式改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调整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最低缴费年限,配套调整“提高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付限额、调整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结付比例、增加重症精神病门诊特定项目病种”等医保政策,进一步提升了我市医疗保险政策制度的合法性、基金管理的合规性、监督管理的有效性、待遇水平的公平性和经办服务的可及性。
 
   13. “电子社保”不断深化,居民医保网上申报”。
 
苏州社保继续探索“互联网+社保”经办模式,“网上社保申报、网上关系转移、网上就医结算、网上社银平台、网上资格认证、网上属地管理、网上预约经办、网上查询打印、网上远程监控、网上实时智能审核”于一体的网上智能社保服务大厅不断拓展,经办服务不断延伸。今年,网上申报平台新增“居民医保”业务,在校学生参加苏州市区居民医疗保险实行网上申报,学校经办人员足不出户,就能为学生办理申报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更有利于学校掌握总体参保情况,防止漏保现象发生,确保广大青少年学生医保待遇及权益。
 
   14.社会化管理服务持续推进,全市纳入社会化管理人数超200万。
 
   2016年,全市纳入社会化管理人数已达200.1万人,与2004年启动相比,覆盖人数增加近27倍。苏州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自启动以来,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广大退休人员的新期待,城乡老年居民百分百纳入社会化管理,均等共享社会化管理服务;涵盖全市四市六区的信息网络,让社区成为“家门口的社保中心”,社保服务方便快捷;网上异地就医、网上属地化管理以及网上资格认证,破解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诸多生活难题;依托“社银平台”,养老金按时发放、就近领取。城乡老人在社区大家庭里安享晚年、其乐融融。
 
   15.从行政审批转向协议管理,苏州启动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
 
   2016年9月,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正式启动。协议管理将工作重点从行政审批转向协议管理,全省率先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申请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工作,对主动申请协议定点医药机构的单位进行材料筛查、现场打分、综合评审。建立由人社、财政、卫计、食品药品监管、价格、行业协会组成的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库成员参加综合评审,确保评估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同时,对社保经办机构与医药机构的协议文本进行完善,进一步明确了经办机构和医药机构双方的权利义务,更加规范了医药机构的服务行为,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16.“社会保险风险控制系统建设”上线,构建网络监督工作体系。
 
   9月起,苏州市社会保险风险控制系统上线,该系统以信息系统为平台、社保数据为抓手,主要对参保情况、基金风险、经办内控三大类开展监控预警。通过对社保基金、特殊事项、业务经办数据统计、查询与分析,发现不规范参保、待遇异常支付、业务经办等风险,组织核查处理,逐步建立非现场网络监督工作体系。通过风险控制系统,加大了对重复参保、重复待遇享受、违规参保等行为的有效监控,进一步增强社保风险防范力度,同时数据质量更精准,为社会保险各险种基金运行情况分析预测及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17.市区职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创历史新高构建多元、公平、便捷的职工社会保险体系。
 
   2016年,市区统筹范围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首破70万人,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含享受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待遇人数)首破110万人,苏州市区统筹范围职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创历史新高。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以中小微企业、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务工农民、劳务派遣职工为重点,结合“全民参保登记”开展,持续扩大参保覆盖面。通过全力推广参保单位“网上申报系统”、优化“合同备案、用工登记、参保申报三合一”业务、畅通跨统筹区转移接续等举措,建立起面向各类用人单位、兼顾多种用工形式、公平可及、便捷有序的职工社会保险体系。
 
   18.全面推进“同舟计划”,为建筑业农民工撑起保护伞。
 
   根据部省关于开展建筑业“同舟计划”——建筑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计划的精神,我市从2015年起用三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全市各级社保部门深入企业、工地、街道,利用广播、报纸、QQ工作群等途径加强宣传,详细解读工伤保险政策;建立人社、住建、财政工作联系机制,健全企业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优化经办服务,在工程建筑交易中心设置专门业务窗口,方便建筑企业及时办理农民工参保手续。截至2016年11月,全市建筑企业农民工参保工程项目1888 个,农民工参保263097人;仅2016年1-11月认定参保农民工工伤案件287起,支付参保职工工伤待遇达4392.14万元,有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9.社区新推“掌上社保”,探索基层社保业务办公新模式。
 
   今年,苏州社保中心与中国联合网络通讯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联手合作,推出“掌上社保”自助服务。通过配备移动终端,社区基层工作人员能在办公场所外,快速实现现场化、移动化信息查询、采集比对。首批上线业务包括实时全民参保登记和实时查询参保缴费信息,工作环节进一步简化,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人工差错率大大降低,为全市城乡居民提供全方位、零距离的“移动”社保服务。
 
   20.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干部提神正气,筑牢社保条线战斗堡垒。
 
   5月,按照中央及省市各级党委统一部署,全市社保条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启动。苏州各级社保牢牢把握中央“四个进一步”目标要求,紧紧围绕 “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主要任务,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讲好专题党课和动员部署,抓好“新时期共产党员思想行为规范”、“学习系列讲话,强化‘四种意识’”、“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等专题学习讨论,结合社保工作特点,创新开展‘10个一’”系列活动、开展专题调研、组织学习先进典型,推动全体社保党员干部争做新时期“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21.开展夜查新举措,履行好守护医保基金职责。
 
   今年以来,苏州社保从管好医院收治患者第一关入手,开展夜间突击检查,如发现可疑问题,白天再次进行核查,并通过约谈参保人员等方式进一步查明。面对纷繁复杂的医保市场形势,苏州社保一直不断摸索创新,既有常规与专项、随机与定向、一般与重点、信息调阅与明察暗访、内部与外部审核、平时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六结合”事后核查,又有远程监控的事中控制,还有智能审核系统的实时监控与事前提醒,全力做到医保政策执行有力、守护医保基金有责。1-11月份,市区查处医保违规行为1272起,扣回违规金额293.7万元。
 
   22.门户网站新增手机版,社保资讯“一手在握”
 
   今年,市社保中心在门户网站电脑版基础上,增加移动版网站,选取群众关注度高的栏目,合理布局,并考虑个人隐私安全,增加手机短信认证环节,采用手机验证模式实现信息安全。参保群众若要查询相关信息,只需触摸点击手机屏,便能更好地了解社保政策和个人参保权益数据。
 
 

(szlaon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