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一词,将“房子”和“养老”这两件中国老百姓人生中的大事结合在一起了。中国有60岁以上老年人1.78亿,养老的经济模式主要是子女赡养、退休金、社保金。逐渐兴起“年轻贷款买房,老年将房屋抵押给银行或保险公司,由上述机构支付养老费用,晚年衣食无忧”的“以房养老”。
近日,记者获悉,国内首款“以房养老”保险产品——幸福人寿的“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即将落地苏州,并有望于近期开出首单。
【幸福人寿“以房养老”保险知识普及】
幸福人寿独家率先推出 “以房养老”。2015 年 3 月 27 日,保监会对幸福人寿《幸福房来宝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A 款)》产品进行了批复,幸福人寿成为国内独家率先推出 “ 以房养老 ” 创新业务的保险公司。填补了国内市场空白,探索出一条帮助老年人利用房产融资养老的新路,为老年人提出了一个新的养老解决方案,使房产这一老年人主要的存量资产在不转移使用权的前提下能够转化为养老资金,满足了老年人希望居家养老、增加养老收入、长期终身领取养老金的三大核心需求。至此,“ 以房养老 ” 保险正式在中国落地。
一、什么是“以房养老”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也就是现在通俗所提到的保险版“以房养老”,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分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分权,处分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二、“以房养老”有什么好处
“以房养老”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中国老百姓习惯居家养老,但很多老人在老年阶段收入水平较低,从人文关怀角度来看,“以房养老”为老人提供了既可以住在自己家中居家养老,又能将积蓄在房产上的财富变现,分期支用提升老年生活质量的另一种选择。
具体而言,老年人购买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后有以下好处:可以开启房产金库,释放消费潜能;可以放心花钱养老,可以资助子女,保持老人尊严;可以扶助弱势群体,对部分孤寡、无子女、失独等特定群体老人,解决养老的后顾之忧。
三、办理“以房养老”条件
参保人需符合下面三个条件:首先,投保年龄需在60周岁(含)至85周岁(含);若是夫妻双方共有房屋情况下投保,则双方年龄均需满足投保年龄要求。其次,目前投保区域(暨抵押房屋所在地)为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南京和苏州等开展此项业务的城市。最后,投保房屋须是拥有完全产权的自有房屋。
四、以房养老办理流程
产品沟通→老人确定投保意愿→签署投保意向书→第三方机构对房产进行价值评估→有效保险价值确认→再次与老人沟通确认意愿→签署投保单、产品说明书、补充协议及相关附件→律师尽职调查→公证,签署房屋抵押合同→经过30天的犹豫期→办理抵押登记→合同生效后第45天发放第一、二个月的保险金。
五、如何选择第三方机构
幸福人寿根据专业资质确立中介库、签订合作协议、签署保密协议,客户在中介库自愿选择评估律调机构,公正、公平、客观地进行中介服务。产品条款中列明“由于您抵押的房屋评估价值会影响本主险合同的养老保险金保险金额,因此,我们将与您共同选择和委托一家具备国家一级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房屋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六、养老金如何计算
办理幸福人寿“以房养老”后,每月能领取多少养老金呢?幸福人寿会与投保人共同委托具有国家一级资质的评估公司对房产进行价值评估,根据房产地段、面积、老人年龄、性别等情况,考虑后期房价波动、房产折旧等因素,综合折算养老金。
七、丈夫已仙游,投保仍可否?
市民陈阿姨,今年71岁,丧偶,有两儿一女,拥有一套房改房。房改房登记在已故丈夫名下,可否投保?
陈阿姨的房改房虽然登记在已故丈夫的名下,但该房屋是夫妻共有财产,陈阿姨有一半的房屋产权。在未办理继承手续的情况下,陈阿姨不拥有该房屋的完全产权,因此还达不到投保幸福人寿“以房养老”的要求。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陈阿姨以及其他所有子女均是陈阿姨丈夫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注:陈阿姨丈夫的父母都先于陈姨丈夫死亡)。陈阿姨如要取得该房屋的完全产权,可与所有子女到公证处办理子女放弃继承父亲遗产及陈阿姨本人全部继承丈夫遗产的公证。待陈阿姨办完公证手续并到房产交易所取得新的房地产权证后,即陈阿姨已经取得该房屋的完全产权,此时可以申请投保幸福人寿“以房养老”。
八、小知识问答
1.把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以后我还能继续居住在原来的地方吗?
投保人将房屋抵押给幸福人寿后,幸福人寿获得抵押房屋的抵押权。在此期间,房屋所有权依然归投保人所有,投保人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保险公司同意的处分权(如出租等),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可以继续居住在自己的房子里面或者想短期出租房子也是可以的。
2.那房子以后万一跌价了怎么办?
幸福人寿承担房产价值可能下跌的风险,对房产价值下跌的部分不调减养老年金。幸福人寿对于房价未来增值的部分不参与分享。
3.如果我想赎回房子是否可以?
在投保后客户随时可以随时退保赎回房屋。如投保人身故后,幸福人寿处分抵押房屋前,其继承人也可通过偿还投保人应承担的养老保险相关费用后优先赎回投保房屋。
4.如何处置房产?
如果继承人不赎回投保房产,幸福人寿有权委托第三方房产代理机构以适当的价格出售抵押房产。处分房屋所得优先用于偿还投保人应该承担的养老保险相关费用,如有剩余,归还投保人的继承人;如不够偿还,由幸福人寿自行承担。
九、房屋遭遇拆迁怎么处理
如本主险合同项下抵押房屋拟被征收、征用或拆迁,您需在获悉相关信息后10 日内通知幸福人寿,您的抵押房屋与征收、征用或拆迁方达成补偿协议前,您应当先与我们协商,并在60 日内达成书面补充协议。并就如下事项作出相应安排:如何偿还本主险合同项下您应承担的养老保险相关费用或变更本主险合同,继续以其他房屋作为抵押,重新约定养老保险金以及延期年金等相关事项。
幸福人寿“以房养老”投保客户的认可
◆北京 82岁高龄老人:
“既能增加你一部分收入,而且还保证你住房(所有权)不会变化,这是(以房养老)最大的优点。”
北京82岁高龄投保老人说,开始在报纸上看到以房养老的报道时就觉得很适合自己,不用说别的,只有一点就可以了,“(这个产品)既能增加你一部分收入,而且还保证你住房(所有权)不会变化,这是最大的优点。”
老人跟老伴儿一起生活,之前攒了一些钱,但是他本人已经动过四次手术,老伴儿也动了两次手术,二老的退休费支付这些费用已经吃力。投保幸福人寿以房养老产品后,二老每月收入在原来的基础上翻了一番,每月收到的养老保险金,可以支付雇佣保姆的费用以及日常看病费用。老人说,对他们来说,以房养老产品解决了大问题。
◆北京 68岁失独老人:
“(以房养老)使我的生活变化很大。”
“想开了,这个事情就很简单。”另一位北京投保客户年龄68岁,老北京人,是失独老人。他说,他不认可卖房后用卖房钱赚利息再去租房住的养老方式,不希望到70岁了反倒居无定所,还是希望住在自己原来的房子里养老。因此,在孩子尚在的时候,他就计划以房养老,后来经历孩子病故变成了失独老人,他觉得自己更适合以房养老了。
他说,在没买这个保险之前,就是平平淡淡的生活,够吃够喝剩下的钱就准备留给医院,更不敢想出国旅游。投保了之后,养老金的钱每月打到自己银行户头上,现在的情况差不多就是要想法儿花钱,换家具、换家电、旅游,包括饮食方面也在提高,自己的生活变化很大。
“赶上这么一个好时代,赶上这么一个好政策,我觉得很幸运。”
◆上海 63岁独居老人:
“以房养老,是个观念的问题,没有幸福人寿的平台,房子永远是房子,兑不了现的。”
63岁的上海独居老人看上去非常年轻,他有更开放的观念和想法。“现在我退休了,有时间了,之前工作的时候,有好多地方没去过,我应该去看一看。”老人说,退休工资可以支持其过上安逸的生活,但是想去周游世界、看看全国的山山水水,肯定是不够的。
虽然这笔养老金不是很多,但他认为,已足够花,而且可以让他有更多空间来安排资金的使用,所用所需有了按部就班的安排后,他更从容了。
投保合同去年11月份正式生效,今年1月份他已开启了旅程。
◆广州 74岁空巢老人:
“起初不太认可,后来越看越顺意。”
74岁的广州老先生和老伴儿属于空巢老人,他对居家养老和养老院养老的不同方式持开放态度。假如居家养老好,他就居家,而假如将来走不动了,到养老院也需要一笔钱,他说,买幸福人寿的这份保险就是为这笔钱。
老人最开始对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不太认可,觉得房屋反押给保险公司自己就没有了房子,但后来了解了之后,就越看越顺意。他把这个理解成当铺,保险公司也不是要老人的房子,当了房子,有钱还可以拿回来,而中间获得的钱能使自己安心。看通了以后,老人很顺利也做通了女儿的工作,成功办理了投保。
老人形容现在在家里的生活,看看报纸,看看电视,自己爱好烹饪,看看饮食方面的书。老人还说,今年准备带老伴儿去避暑山庄,老伴儿一辈子在家没怎么出过门。
◆武汉 有子女的65岁、66岁老人:
“我们自己老辈的事情,绝对不会找子女。”
武汉一个有子女的66岁老人说,家里现在是老人、子女、子孙三代同堂,感觉是比较幸福的。他现在的观念,就是要在家里面养老,但是自己老辈的事情,绝对不会找子女。
对于以房养老的想法,老人的儿子开始有点不接受,但后来也接受了。老人说,幸福人寿推出了以房养老的产品对他和他的家庭来说是一个帮助,他的生活质量可以提高一些,对他们看病的资金需求也是一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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